東莞市東坑鎮(zhèn)青少年活動中心是東坑鎮(zhèn)人民政府舉辦的校外教育機構,隸屬于東坑鎮(zhèn)教育管理中心管理,為進一步加強師資隊伍的建設,現面向社會進行公開招聘舞蹈專職教師1名。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及要求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具備良好的思想品質和職業(yè)道德,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身體健康,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具備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有違法犯罪記錄的;
2.被行政開除公職和黨籍的人員,或受其他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3.近兩年內在各級機關事業(yè)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4.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5.被依法依規(guī)列為失信對象或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6.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7.肄業(yè)生、現役軍人和其他規(guī)定不能報考的人員;
8.違反師德行為并影響惡劣的;
9.未完成定向、委托培養(yǎng)服務年限的人員;
10.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宜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三)資格條件(詳見表格內容)
崗位 名稱 |
招聘 人數 |
學歷學位 |
專業(yè) |
崗位職責及相關要求 |
舞蹈教師 |
1 |
本科學士以上 |
舞蹈編導、舞蹈教育、舞蹈表演方向等教育專業(yè) |
擔任青少年舞蹈教學和活動組織工作,基本功扎實,專業(yè)素養(yǎng)好,有團隊協作精神,舞蹈教學和作品創(chuàng)作經驗豐富,有一定的活動策劃及組織實施能力,30歲以下,女,同等條件下,曾輔導學生參加省市鎮(zhèn)各級舞蹈比賽獲獎者優(yōu)先考慮。 |
二、薪酬待遇
年薪10.6萬元-16萬元(含五險一金)。
三、招聘程序
(一)招聘程序
報名—資格初審—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
(二)報名資料及方法
在2024年12月31日17:00前,掃描下方二維碼下載報名表,把《東坑鎮(zhèn)青少年活動中心應聘報名表》、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近期生活彩照、獲獎證書或能證明個人能力水平等資料壓縮打包發(fā)送至郵箱:1056207310@qq.com
(咨詢電話:0769-83886003、83886028聯系人:盧老師)
掃描二維碼可下載電子版報名表
(三)資格初審
通過對報考者的報名材料綜合初審后,符合條件的人員進入面試考核環(huán)節(jié)。入圍面試考核的人員將通過手機短信或電話通知,未進入面試考核的考生不另作通知,請考生隨時留意手機短信或電話的通知并按要求參加面試考核。
(四)面試:
1.面試的形式:試講+特長展示+現場創(chuàng)作。
2.考核要求:考生攜帶身份證等有效身份證明證件按時到達指定考室報到(逾時視為放棄),并按要求參加考試,全程須服從安排,不得違反考試紀律,否則取消考試資格。
3.面試考核流程:現場30分鐘備課,然后進行8分鐘教學試講,評委提出問題,考生進行答辯(從評委開始提問到考生回答完畢,時長為5分鐘);3分鐘特長展示;10分鐘現場創(chuàng)作。
4.面試考核總成績采取百分制,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己丝偝煽儼慈サ粢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后進行核算??己丝偝煽?試講成績×50%+特長展示成績×20%+現場創(chuàng)作成績×30%。面試考核總成績達標分數線為80分,成績不達標的考生,不得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按考生面試考核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按1:1比例等額確定考察人選。
(五)體檢
體檢時間地點另定。
(六)考察、公示
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進行考察后,在東坑智教育或東坑鎮(zhèn)青少年活動中心公眾號公示5個工作日。
(七)辦理聘用手續(xù)
經公示無異議的為聘用人員,辦理聘用手續(xù)。新聘人員試用期可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試用期滿后正式定崗,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遞補錄用
因擬聘人員考察或者體檢不符合要求、擬聘人員公示結果影響聘用、擬聘人員放棄聘用等原因導致崗位空缺的,可由用人單位提出申請(也可以不申請),須經鎮(zhèn)教育管理中心研究決定是否遞補考生。
四、其他事項
(一)報考人員嚴格按照公告和崗位要求報考,報考、體檢以及其他環(huán)節(jié)提交和填寫的資料須真實、準確,如有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一律取消聘用資格。報考人員認真閱讀并理解公告精神,因理解錯誤造成報名資格不符的,因此導致成績無效和已簽的聘用合同無效等責任自負。對報名資格審查沒有結論或投訴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二)應聘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取消考試資格或者聘用資格;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偽造、涂改有關證件、證明、材料,瞞報,提供虛假信息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騙取應聘資格的;
2.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有違法犯罪記錄或其他不適合從事教師職業(yè)的記錄;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應聘材料不符合要求的;
4.擬聘用人員經查詢發(fā)現有《關于建立教職員工準入查詢性侵違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見》《關于落實從業(yè)禁止制度的意見》規(guī)定情形的,不得錄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