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充實法院隊伍力量,優(yōu)化隊伍專業(yè)素質結構,佳木斯市郊區(qū)人民法院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聘用制文員1名?,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名資格:
(一)報名人員應當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品行端正,身體健康,熱愛本職工作,具有全面履行本崗位職責的能力;
3.統招本科以上學歷(有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yè)技術、心理咨詢師、社會工作師國家專業(yè)資格證、有機關工作經驗、法律工作經驗、有駕駛證者優(yōu)先);
4.年齡在23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8年8月至2001年8月期間出生);男性;
6.本人無任何違紀違法犯罪記錄、失信記錄或不良行為,家庭成員未參加過任何邪教組織及違法犯罪活動;
7.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被立案調查的;
2.曾被給予行政拘留、強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管理處罰的;
3.曾被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開除公職或辭退的;
4.曾因嚴重違反其他單位相關管理規(guī)定被解聘的;
5.被確認為失信被執(zhí)行人的;
6.在其他單位兼職的;
7.有其他不適宜擔任聘用制文員條件及情形的。
二、報名程序:
(一)報名方式
1.報名時間:2024年9月14日至2024年9月23日。
2.報名地點或網址:郊區(qū)人民法院政治部513辦公室;郵箱:jmssjqrmfy@163.com
(二)報名要求
1.報考者要認真閱讀招聘公告,如實填寫《報名登記表》信息,并在《報名登記表》相應位置處上傳本人近期藍底正面免冠1寸照片。
2.填寫學習和工作簡歷時,須完整填寫高中及以上學習經歷(填寫上學起止年月、就讀院校、院系、專業(yè))以及到報名之日前的工作簡歷(填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務單位、所從事工作),時間不能間斷或空缺。不按照要求填寫的,不予審核通過。
3.報考者需將有效居民身份證、戶口、畢業(yè)證、學位證、及其他優(yōu)先資格證明的掃描件同《報名登記表》一并上報至指定郵箱。
(三)資格審查
政治部于2024年9月24日至2024年9月27日對報名人員的報名條件進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由郊區(qū)法院政治部進行審查。進一步核實考生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報考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調取考生無犯罪記錄證明,是否為失信被執(zhí)行人等相關情況。
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如在招聘過程中發(fā)現考生有違紀違規(guī)、材料不齊、提供虛假信息或不符合報考條件等情況的,無論在哪個環(huán)節(jié)發(fā)現,均隨時取消其應聘資格,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自負。
三、考試:
(一)考試時間
具體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二)考試程序
考試分為筆試、面試,筆試、面試成績分別占總分的50%。
1.筆試。由郊區(qū)人民法院自主命題、閱卷。筆試法律常識、政治理論和文字綜合能力,不指定參考用書;考試采用閉卷方式,實行百分制。筆試設置合格線為60分,60分以下人員不能進入后續(xù)環(huán)節(jié)。筆試具體時間、地點及有關事宜以準考證為準。考生須攜帶準考證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與報名時一致)參加筆試。
2.面試。由郊區(qū)人民法院自主進行。筆試測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測試成績、及優(yōu)先資格條件確定參加面試人員。面試主要考察考生的專業(yè)知識的運用能力及適應擬招聘崗位工作的綜合能力情況。面試內容及面試方式由本次招聘工作考試領導小組研究確定。面試考官由隨機抽簽方式從面試考官小組中抽取5人組成,設主考官1名,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及有關事宜請以面試公告為準,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滿分100分。
四、體檢和考察
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對招錄職位實行等額確定進入體檢范圍人選。如同一招聘計劃應聘人員出現總成績并列的,按以下順序依次確定考察人員:1.具有國家專業(yè)資格證;具有法律工作經驗;具有機關工作經驗;2.有駕駛證。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體檢費用由考生本人負擔。體檢標準和項目參照國家規(guī)定,考生將體檢報告交到法院政治部。對考生附加毒檢,由法院政治部負責組織統一進行檢測,在體檢過程中有意隱瞞影響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或串通體檢工作人員作弊,或請他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作弊行為的,體檢結果無效,取消本次應聘資格。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考察內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
五、公示與聘用
考察合格的,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經佳木斯市郊區(qū)人民法院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五個工作日,接受社會監(jiān)督。公示期間有舉報并經查實有嚴重問題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法院與擬招聘人員依法簽訂勞動合同。
六、薪酬待遇
1.工資待遇。聘用人員工資實行與等級、工作年限、工作績效相對應的薪酬待遇,實行工資正常增長機制,薪酬由基本工資、崗位津貼、工齡工資和績效獎金等構成。
2.社保繳納。按照相關法律規(guī)定,為聘用人員辦理養(yǎng)老、醫(yī)療、失業(yè)、工傷等保險,保險費用按規(guī)定落實。
3.福利待遇。聘用人員聘用期內,享受相關職業(yè)待遇,如出差補助等,根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享有婚假、產假等法定假期。帶薪年休假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七、相關事項提醒
1.涉及招聘基本政策、參考要求以及職位公告中的年齡、學歷、其他條件等相關信息的咨詢,考生應于工作時間內與郊區(qū)法院聯系。
政策咨詢電話:0454-6560008
2.考生在網上報名時應認真填寫報考的職位、個人姓名、身份證號等重要信息,避免錯失考試機會,在應聘期間保持通訊暢通,因考生本人原因錯失聘用機會的,責任由考生本人承擔。
3.在招聘工作中,發(fā)現應聘人員弄虛作假的,一經證實,立即取消應聘資格,問題嚴重的追究相關責任;已辦理聘用手續(xù)的取消聘用,本人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
本公告由佳木斯市郊區(qū)人民法院政治部負責解釋。
附件:佳木斯市郊區(qū)人民法院聘用制人員報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