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粵府令第301號),封開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決定組織我縣事業(yè)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封開縣22個事業(yè)單位24個崗位共招聘29名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詳見附件1)。
二、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為普通高校畢業(yè)生。應聘人員須于面試資格復審前取得相應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及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
三、薪酬待遇
獲聘人員為事業(yè)單位編制工作人員,薪酬待遇按國家及省有關政策規(guī)定執(zhí)行。
四、招聘條件
(一)具備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報名參加公開招聘: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報考年齡:40周歲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齡放寬至45周歲(年齡計算至本次公開招聘報名首日)
7.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條件。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名參加公開招聘:
1.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被開除公職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5.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五、報名辦法
(一)報名
本次考試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不設現(xiàn)場報名,報考人員請于2024年10月25日9:00至2024年10月31日17:00登錄封開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fengkai.gov.cn)進入本次招聘公告的報名入口“封開縣2024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報名系統(tǒng) 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978”,按網上提示方法進行注冊、上傳照片、填寫個人資料信息并且完成網上報名。
(二)報名確認和打印準考證
報名資格審查合格的應聘人員請于2024年11月4日9:00至11月5日18:00登錄報名系統(tǒng)確認是否參加筆試。未按規(guī)定時間進行確認的應聘人員報名不。
確認參加筆試的應聘人員請于2024年11月7日9:00起自行在報名系統(tǒng)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是參加本次公開招聘的重要證件,請妥善保管。
(三)注意事項
應聘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單位一個崗位進行報名,不得重復報名。應聘人員應認真閱讀公告、崗位要求和報考指南(附件2),所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六、組織考試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采取“筆試+面試”方式進行。
(一)筆試
筆試考試內容為綜合知識,筆試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shù)線為60分。筆試定于2024年11月9日,具體時間、地點和其他要求詳見準考證。應聘人員須按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地點和其他要求參加筆試。
參加筆試時,考生必須攜帶筆試準考證和本人有效期內身份證原件(或有效期內臨時身份證原件),缺少任一證件者不得參加筆試。應聘人員凡弄虛作假者,一經發(fā)現(xiàn),直接取消考試資格。
筆試結束20個工作日內公布成績和合格分數(shù)線。報考人員可登陸原報名系統(tǒng)查詢筆試成績,或者登錄封開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查詢筆試成績。
(二)面試
1.面試對象。
筆試分數(shù)達到合格分數(shù)線的應聘人員,根據(jù)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照每個崗位招聘人數(shù)1:3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員名單。筆試合格人數(shù)未達到1:3比例的,將全部筆試合格人員確定為入圍面試人員。
2.資格復審。
面試前,事業(yè)單位或者其主管部門對入圍面試人員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全過程。
對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取消其面試資格,并書面告知相關事由。入圍面試人員因不符合招聘條件被取消面試資格的,事業(yè)單位或者其主管部門應當在同一崗位筆試合格的應聘人員中,根據(jù)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3.面試組織。
本次公開招聘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具體面試事項另行在封開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通知。
4.面試成績。
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shù)線為60分(即低于60分不得列為體檢對象),面試結束后當場公布成績。
5.考試綜合成績計算。
考試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荚嚲C合成績合格分數(shù)線為60分。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shù)點2位計算,考試綜合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shù)點3位計算。
如同一崗位應聘人員考試綜合成績相同的,則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名次;如筆試成績仍然相同的,則以面試主評委評分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名次;如面試主評委評分仍然相同的,則由面試組織單位另行組織面試。
七、體檢與考察
(一)體檢
考試結束后在考試綜合成績合格的應聘人員中,按考試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與招聘崗位數(shù)量等額的體檢人員,并按規(guī)定組織體檢。體檢標準、工作要求和程序、工作紀律執(zhí)行《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有關規(guī)定。
(二)考察
對體檢合格者進行全面考察,考察工作嚴格按照《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實施。
八、公示及聘用
(一)對體檢、考察合格的考生,在封開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
(二)經公示無反映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規(guī)定的程序和權限報批聘用。
(三)聘用人員必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報到,弄虛作假的、無特殊原因不能按時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四)聘用人員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遞補
出現(xiàn)下列情形之一的,事業(yè)單位或者其主管部門可以在7個工作日內決定是否進行遞補:
(一)應聘人員體檢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選未被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的;
(三)擬聘用人員公示結果導致不能聘用的;
(四)擬聘用人員放棄聘用的。
遞補人選應當從同一崗位考試綜合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照考試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產生,并按照本公告有關體檢、考察、公示等規(guī)定辦理。
遞補工作原則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內完成。
十、其他事項
(一)本次招聘實行誠信報考。應聘人員應認真閱讀公告、崗位要求和報考指南(附件2),并對所提供的各項信息、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有效性負責。凡填寫虛假信息或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發(fā)現(xiàn)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對惡意干擾報名的人員,將依據(jù)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教材,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社會上任何以本次集中招聘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班”、“協(xié)議班”,輔導網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參考資料、上網卡等,均與招聘組織方無關。
(三)應聘人員應關注網絡發(fā)布的相關公告,因個人原因導致錯過考試任何環(huán)節(jié)的,應聘人員自行承擔相關后果。
(四)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嚴格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5號)追究責任。
(五)本次招聘有關事宜將適時通過封開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布,請應聘人員及時關注。
本公告相關未盡事宜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由封開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負責解釋。
招聘咨詢電話:0758-6711603。
招聘報名系統(tǒng)咨詢電話:400-020-1616(工作日9:00-12:00 , 13:00-18:00)。
附件:1.封開縣2024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
2.報考指南
3.廣東省202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參考
封開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24年10月21日
(責任編輯:小今)